清华大学公告:邱某某、吴某某同学,拟被退学处理

据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网站19日消息,清华大学社科学院对2名博士研究生拟给予退学处理。


公告显示,邱**,男,社科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,学号2010370017;吴**,女,社科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,学号2013370035。两名学生均在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,逾期两周未注册。

根据《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清校发〔2019〕49号)第三十二条第(八)项的规定,拟予以邱**、吴**同学退学处理。

公告表示,由于难于联系到本人,无法直接送达本通知,特予公告送达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,满十个工作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学生对此处理意见如有异议,可以在拟处理意见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辩或者进行口头陈述和申辩。

书面申辩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 [email protected] 或送交至清华大学社科学院明斋126房间。

https://news.sina.com.cn/c/2026-01-23/doc-inhifvnk1159784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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